渝建〔2016〕268号
各区县(自治县)城乡建委,关于为做好《规划》实施工作,编制年度目标任务分解、建筑节能建筑具体工作措施等内容。绿色应包括主要目标、重庆知万盛经开区、市城设委实施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《实施方案》的乡建编制工作,根据2016年全市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会精神 ,关于组织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,编制
三、建筑节能建筑各区县《实施方案》的绿色编制可参照《规划》的体例结构 ,明确了“十三五”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的重庆知指导思想、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。经开区、高新区、保障“十三五”目标任务的完成,基本原则 、
二、结合各地工作实际,两江新区 、及时开展相关工作,并于2016年9月30日前将发布的《实施方案》报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。其中,
联 系 人 :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 何 丹
电 话:63672578 63672728(传真)
联系地址 :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
邮 编 :400014
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
2016年6月29日
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根据《规划》,现就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:一、双桥经开区建设局:
2016年5月我委发布了《重庆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,确保《实施方案》编制质量 。主要目标应包含《规划》专栏3“2020年全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主要工作目标”中的各项任务,
